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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邑县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纠纷

www.paly.gov.cn  发布时间:2014/8/19 10:08:11 大 中 小 论坛


近日,平邑县临涧镇村民陈某与村民李某因土地邻里纠纷产生矛盾,进而引发肢体接触,经村民劝阻后二人愤愤离开。后陈某私自砍伐李某树苗二十余棵,李某得知情况后将陈某打伤,后经治疗伤愈后,花去医疗费五百元。据了解,陈某的土地手续合法,但李某认为陈某在种植苗木时占用了他家的土地,双方虽然私下进行过协商,但一直没有成功。发生冲突后,陈某多次向李某索赔,而李某以自己苗木受到破坏为由拒绝赔付。

  临涧司法所接到求助后,工作人员意识到如果不立即调解,双方会发生更大冲突,于是立即前去调解,在村委主任的协助下,在村民陈某家进行了第一次调解,调解员首先到现场丈量了李某的土地面积,发现他确实超出了自家土地占用了陈某的土地,调解员告知李某他已经侵犯了陈某的权益。李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承认自己确实超越地界,并表示以后肯定会在自己土地上种植。对于陈某砍伐树木的行为,调解员告知他的行为也是侵权行为,侵犯他人权益应该给予赔偿,陈某也承认自己的行为不对。

  问题调解清楚后,就赔偿问题进行了调解,陈某首先向李某提出赔偿要求,但李某说,自己也是被侵权者,苗木破坏严重已无法生长,也需要向陈某提出赔偿要求,双方各说各的,火药味渐浓,调解被迫中止,于是调解员采取冷处理的方法,通知双方明天到司法所调解室进行第二次调解。

  第二天,双方准时来到调解室,谈话中,陈某一直倾诉自己平时老实本分,经常受邻居李某的欺负,自己忍无可忍才与李某动手的,李某言谈中流露一些悔意,见当事人态度缓和,调解员赶忙进行进一步劝和。且李某也认识到自己错误,调解员也对其进行了劝说,邻里之间要和睦团结,互谅互让。由于上方各有损失且损失额大体相当,于是调解员提出双方各自负担自己的损失的方案,双方同意并签定了调解书。

编辑:平邑县委政法委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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