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ww.paly.gov.cn 发布时间:2014/5/5 17:43:33 大 中 小 论坛
好多骑车人都曾有过此类经历。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,本来是在非机动车道内遵法等候信号,不料却遇到蛮横司机,强行逼迫让道,无奈只好被迫让行。
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,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实行分道通行,应当各行其道。右转弯的机动车亦须在规定车道内通行,并且须在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,依次停车等候。虽然规定红灯亮时,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、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,但并非是允许你进入非机动车道,去争道抢行,强行转弯,侵扰等候放行的非机动车驾驶人,这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,也是一种野蛮和危险行为。
另外,也有一些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右转弯时,不顾正常直行的车辆和行人,以及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,强行转弯。此种行为亦属违法行为,同样应予谴责。须知,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: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;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,应当停车让行。
常言说“行路慎为本,开车礼当先”。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人,驾车时首先要做到遵法驾驶、文明驾驶,尊重并礼让骑车人、行人等交通参与者,以确保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,切不可野蛮驾驶、危险驾驶,把“车德”抛到脑后,对骑车人、行人缺乏起码的礼貌和尊重,不顾他人及自己的安危,恣意妄行。须知被逼迫让道的骑车人虽然不能把你怎么样,但头上的“电子眼”却在看着你,并可能会“告知”交警对你进行处罚。再说万一撞上前面的人,酿成交通事故,则自己也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,到那时伤人害己,悔之晚矣!
编辑:平邑县委政法委宣
相关文章
· 平邑县交警交通安全提示 2017/7/17
· 交通安全提示第(6)期 2016/4/15
· 交通安全提示 第五期 2016/4/5
· 客车切莫超员 谨防因小失大 2016/3/3